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理工大学2024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西安理工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理工大学2024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理工大学2024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理工大学2024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有能力从事生活垃圾集中、压缩、清运、倾倒服务,具有西安市城市管理局核发的年度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登记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有当地环卫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清运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3年3月1日后)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证明),
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
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3年3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3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3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1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在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
门壹中心18层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请携带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1份)。磋商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时30分开标地点: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06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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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理工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理工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东二环南段)
联 系 人:涂君辉
电话:029-6112588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层1806室联 系 人: 曲慧、田颖琦
电话: 029-81541692
电子邮件: jxrc_001@163.com
原文链接:西安理工大学2024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http://bulletin.sntba.com/biddingBulletin/2023-12-11/901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