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教学实验大楼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二、采购人:西安理工大学
三、采购内容: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教学实验大楼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四、项目概况:
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教学实验大楼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北侧和东侧为校园绿地,南临校内南围墙。规划用地面积约 5504.07 平方米,合 8.26 亩,总建筑面积为 22268.52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0016.5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251.93 平方米。地上共11层为实验室及教学用房,地下 1 层为人防和设备用房。项目总投资14872万。
五、审计内容:
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依据《西安理工大学基本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包括但不限于:
1、全过程总体成本控制;
2、审核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并提出审核意见;
3、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并进行核对;
4、审核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投标;
5、审核合同草案并提出审核意见、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合同履约情况,并根据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处理合同纠纷与索赔事宜;
6、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已完成工程量清单月报、年报,审核当期施工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并提出当期付款建议书;
7、隐蔽工程的跟踪审核与验收;
8、材料与设备的价格咨询并参与认质认价,复核设备和主材的品牌、规格、型号;
9、变更方案的经济比选咨询及优化,变更和签证的造价审核;
10、索赔费用的审核与控制;
11、对工程竣工验收发表审核意见;
12、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
13、审查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审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内控制度;
14、审查建设资金来源、到位、专款专用情况;建设项目管理部门管理费情况;财务核算情况;
15、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16、完成审计资料整理及归档;
17、项目完工后,协助配合审计局等上级单位的审计、复核及检查工作。
六、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6、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外省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入陕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本市有办公场所;
9、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牵头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下述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财务审计人员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七、参加磋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供现场核验(手持),如不能提供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要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截图、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5、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1.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
2.方式:自行下载
电子邮件预确认:填写报名确认表发送(zccgczbk@xaut.edu.cn)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20日 下午2:30
磋商地址:西安理工大学资产与招标管理处211室(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5号)
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1500元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12372
2.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12408
报名确认表用PDF格式打印盖章并扫描(不要拍照)